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4月17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禹为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韦文堂为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杨欣为黔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任命
韦洪为黔南州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盛德为黔南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昌东为黔南州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冉浪为黔南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吴敏章为黔南州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段重剑为黔南州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喻枫为黔南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蒙永义为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杨兆颋为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岭为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决定免去
陈昌远的黔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林娜的黔南州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免去
喻枫的黔南州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余沅阳的黔南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筑怡的黔南州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田军的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李雪莹的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王亚宏的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牟童的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林玲的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林小龙的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詹铖的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在机构改革中更名、不再保留的州发展和改革局、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州人大常委会信访督察室、州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委员会、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原任职务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