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
李炳周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遵府任〔2021〕39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炳周同志任遵义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冉崇磊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陆仕海同志任遵义市财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会计师职务;
雷文宇同志任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总会计师,不再担任遵义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林黛君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遵义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6日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
孟喜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遵府任〔2021〕40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孟 喜同志任遵义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正县长级),不在担任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娄方毅同志不再担任遵义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许禄荣同志任遵义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不再担任遵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遵义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