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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4点开车入“户”?这样的行为惊掉“下巴"!

动静原创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六盘水公安局交警支队、黔东南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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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喝酒后抱着侥幸心理

开车上路

遇见执勤民警

他诠释了

“人生处处是舞台”的含义

驾驶人演技大爆棚

上演了一出《金蝉脱壳》

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2022年8月20日晚,六盘水市水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夜查整治行动。当晚8点左右,在远处一辆行驶的白色轿车停靠在检查点前方,一男子打开车门匆忙离开。

民警上前查看后发现,车辆未熄火,车门也没关。驾驶人这样异常的行为让民警察觉到了不对劲,便立刻与车主取得联系。

民警在附近找到了在“朋友家”的车主,面对警方的询问驾车“朋友”是谁,人在哪时,车主眼神慌张,言语不清。

看见男子心虚的样子,结合其身上的酒味,民警判断,该男子应是白色轿车的驾驶人。

在民警的追问之下驾驶人告诉民警,当日下午5点左右,在吃饭时喝了点酒,在饭店休息了一个多小时后,驾车准备回家。回家途中遇到交警,内心忐忑,决定弃车逃跑躲进附近住户家内并谎称车辆借给了朋友。

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30mg/100ml。该驾驶人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进行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驾驶人酒后

自导自演无中生“友”

以为这样的行为方式很聪明吗?

当你弃车逃的异常行为出现时

警方的视线就已经牢牢锁住了你

想要警察蜀黍不找你

请做到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的好习惯

开车入“户”,马上跑人

2022年8月21日04时37分,黔东南州台江县民警接到报警称,在文昌东路800米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车辆撞入民房,请警方处理。

民警到达现场后,车辆和民房受损严重,驾驶人却不知去向。

事故现场勘察结束后,民警联系拖车将事故车辆拖离,随后民警调取监控视频并联系车主,可当晚未联系到车主。在第二天,民警找到车主并核实当晚驾车人的身份,车主承认肇事逃逸的正是自己。

驾驶人称,由于疲劳驾驶导致车辆高速撞向民房,自己因为过于害怕而选择肇事逃逸。台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驾驶人的行为处以驾驶证扣6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疲劳驾驶是当今交通安全的

重要隐患之一

行驶在道路上

感觉疲惫时

一定要停车休息

确保行车安全

法律小课堂

两起案例中驾驶人

均有弃车逃跑的行为

他们属于“肇事逃逸”吗?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为了躲避法律的刑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发生交通事故

立即停车

保护现场

抢救伤员

迅速报警

切勿心存侥幸

驾车或弃车逃逸!

编辑

王馨悦 王珺璐

责编

李雨霏

编审

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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