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息烽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六次会议。
会议听取息烽县人民政府关于报请任命工作人员职务的议案、息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漆勇辞去息烽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议案、息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何明代理息烽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议案,审议息烽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刘昌权职务的决定、息烽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漆勇辞去息烽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决定、息烽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何明代理息烽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决定。经过表决,同意漆勇辞去息烽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决定息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明代理县长职务,任命刘昌权为息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