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清明节将至,为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3月24日,贵阳市纪委市监委对5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一、云岩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何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至2018年,何辉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2万元、和天下牌香烟2条以及茅台酒12瓶。此外,何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7月,何辉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和政务撤职处分。
二、乌当区新场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林国勇履职不力、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7年9月至2019年7月期间,林国勇在负责“新场镇优质蔬菜现代高效农业产业示范园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和“乌当区2016年小型水利工程——新场镇蔬菜园区大佛洞至长滩桥供水工程”项目过程中,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导致上述工程闲置近两年后被退回区水务局,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3月,林国勇在分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过程中,明知未按程序对林某某户开展入户核实、村民小组评议、村委复议公示等工作,仍让有关部门将该户信息上报进行大数据比对,致使该户在仅通过大数据比对的情况下被确定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并入住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2月,林国勇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三、南明区西湖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王冲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2017年6月至2020年3月,王冲在负责西湖路街道办事处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驾驶、加油等工作期间,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32次共计9887元。2020年12月,王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观山湖区金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方浩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7年至2018年,方浩在担任原逸景社区城乡管理部(社区执法联勤工作队)负责人期间,通过虚列加班就餐人数的方式,虚报加班就餐费3.08万元(其中2.16万元以工作补贴名义发放给社区城管部班组长等人)。2021年1月,方浩受到政务降级处分。
五、清镇市犁倭镇下寨村村委会原主任胡高扬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不认真履职问题。2020年年初,时任下寨村村委会主任的胡高扬在为村民代收合医款期间,未及时将下寨村村民200人的合医款5万元缴入合医系统,导致下寨村村民陈某兰不能正常使用合医就医。此外,胡高扬因其他违纪行为于2019年6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间,胡高扬长期不在工作岗位,群众办事找不到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8月,胡高扬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5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规矩毫无敬畏,依然顶风违纪、我行我素,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履职不力,有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受到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躬身自省,破除侥幸心理,厘清公私界限,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员干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警示早处理,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坚决纠正管辖范围内的作风问题和特权现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易发多发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监督检查,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问题线索,要优先处置、快查快结、从严处理、形成震慑。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驰而不息纠“四风”、改作风、树新风,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