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省民政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养老服务机构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制度,明确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相关管理规定。
《实施意见》明确,要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责任,各地民政和市场监管部门对完善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管控、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的方法和路径。要求民政部门切实履行养老服务机构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压实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考核;完善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管控,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全面推行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
《实施意见》强调社会共治。养老机构应当加快推动“明厨亮灶”建设,民政、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检查,建立行规行约和奖惩机制;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养老机构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食品安全事故防范能力;积极组织院民委员会及家属代表参与检查。同时,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通过慈善捐赠、开展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老年餐桌食品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