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紫云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
免去:
汪沧源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杜继建紫云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吴灿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板当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杨延开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水塘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
杨正栋为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杨延开为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格凸河人民法庭庭长。
11月19日,紫云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
免去:
汪沧源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杜继建紫云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吴灿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板当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杨延开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水塘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
杨正栋为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杨延开为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格凸河人民法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