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水土保持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现场会上了解到,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将达到17项。
据了解,自2018年税务机构改革以来,贵州已完成2批5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本次划转工作顺利实施,将为相关单位减轻负担,更专注于各自的本职工作,为贵州省深化税费征管改革,构建“职责清晰、流程顺畅、征管规范、便民高效”的非税收入征缴体制进一步夯实基础。此次划转的四个项目不改变现行的缴费基数计算规则,不因征收部门改变而增加缴费负担,平移现行核定费额的征收模式。
会上,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人防办相关部门负责人办理了征管职责现场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