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获悉,过去一年,全国检察机关适应犯罪结构变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依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20年,各地检察机关持续清理涉民营企业的积压“挂案”,2019年排查出的2870件已跟进办结2400多件。2020年10月底最高检又会同公安部开展新一轮专项清理,努力消灭存量、遏制增量,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同时,检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余人4亿余元,同比分别上升55.1%和60.9%。会同最高法院、公安部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依法快速返还机制,改变过去等案件办结后再循序返还的做法。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检察机关持续落实省级检察院统一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严格把关制度,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三年来,共起诉涉黑犯罪6.8万余人、涉恶犯罪16万余人。在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方面,去年共起诉职务犯罪1.6万余人,紧密结合扫黑除恶“破网打伞”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严肃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立案侦查1400余人,同比上升63.1%。
最高检还表示,下一步,全国检察机关还要持续深化、变革司法检察理念,检察办案决不能只守住形式“不违法”底线,必须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情同此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0年,最高检发布了一批正当防卫不捕不诉的典型案例,明确传递“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司法理念。在检察机关建议下,杭州“女子取快递遭诽谤案”由自诉案件转为公诉案件,加大违法犯罪成本、降低了公民维权成本。最高检强调,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群众身边,常见多发。每一起案件都连着民心,对涉案人及其家庭来说都是“天大的案件”。检察办案决不能只守住形式“不违法”底线,必须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情同此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尤其是敏感复杂个案处理,必须考量可能向社会传递什么信息、带来怎样的预期,强化司法政策与法治观念引领。
对于全社会普遍关注的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检察机关要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重新犯罪预防工作等依法进行监督。要没完没了地抓“一号检察建议”、性侵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从业禁止、教职员工准入查询等制度的督促落实。对于刑罚执行中,“纸面服刑”等问题,要深化监狱巡回检察,严格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对于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刑罚执行及监管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疏于监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严肃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