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一)
决定任命周舟为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二)
任命:
倪明栋为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周乐炳为黔东南州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倪明栋的黔东南州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三)
决定任命何 洋为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局长;
决定免去杨胜年的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四)
任命:
刘 琴为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周劲松为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吴竹春为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龙 恺为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免去:
尹贵贤的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 琴的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周劲松的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时立新的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