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近日,省人民政府对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请求审批贵州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请示》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做好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
二、在实施规划中,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交通基础设施联网、补网、强链,构建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和综合运输服务体系,畅通对内对外开放渠道,为建设“四区一高地”提供强有力支撑。
三、规划印发后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对经评估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要及时提出修订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