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黔南州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肖发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肖发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房产情况,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帮助他人职务调整和提拔;道德败坏,违反生活纪律;把公权力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肖发君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其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肖发君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终止其中共贵州省第十三次、黔南州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