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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一男子聚餐饮酒过量致死,同饮者赔83800元!

三都县司法局、平安黔南
1712200740

近日,三都县司法局三合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饮酒过量导致1人死亡的矛盾纠纷。

基本案情

2024年3月25日,杨某、吴某、吴某某、韦某两对男女在三都风情街夜市摊吃宵夜,其间,杨某喝了一瓶自带的白酒,散席后吴某欲将杨某带至杨某租房处,开车到杨某出租房时,看到杨某已经沉睡,吴某便在车上守着杨某,次日早上八点,吴某发现杨某身体出现异常,于是拨打120电话,经医生现场抢救无效后死亡。得知杨某的死讯后,其家属悲痛万分,要求三合司法所组织调解。

调解过程

在接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三合司法所迅速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首先详细了解了事件经过,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随后,在调解工作中,人民调解员采取了“背对背”的方式,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地沟通和解释,明确了法律规定、赔偿标准以及双方责任划分等关键问题。同时,强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共同饮酒带来的附随义务。引导他们理性对待纠纷,尊重法律,寻求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

经过人民调解员的真情调解和耐心疏导,三人承认在事件处理过程中存在疏忽,并愿意从人道主义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杨某家属也意识到杨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体自身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杨某家属表示愿意放下纠纷,共同维护和谐的社会关系,于是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杨某家属先将遗体火化,三人从人道主义出发共支付83800元人民币给杨某家属,以弥补因杨某死亡而遭受的损失。同时,三人也表示将加强朋友聚餐时的安全义务,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打官司”往往是当事人在无其他解决方式可寻的情况下的无奈之举,人民调解不仅能降低诉讼成本,更节约了司法资源。本次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喝酒致死引发的赔偿纠纷,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通过这次事件,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对饮酒安全的重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交环境。

编辑

范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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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

编审

李铁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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