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三十号)
经大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决定免去:
胡从洋同志的大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决定任命:
向阳同志为大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胡韬同志为大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特此公告
大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8月21日
大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三十号)
经大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决定免去:
胡从洋同志的大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决定任命:
向阳同志为大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胡韬同志为大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特此公告
大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