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至19日,纳雍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会议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
免去张勇的纳雍县生态移民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邦权的纳雍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免去郭桂学的纳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晓的纳雍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熊晓江的纳雍县人民法院居仁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张大中为纳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并决定代理纳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命丁明香为纳雍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任命陈晓为纳雍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任命李春谷为纳雍县乡村振兴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