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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不可说丨苏轼本色,能吏干吏勤吏,关于黄菊与八丈沟

动静原创撰文:孙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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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栏的上篇文章《寒露物候美,鸿雁来宾,雀鸟化蛤,菊有黄花》谈到“菊有黄华”时说,“不是黄色的菊花其实简直不正宗。”有读者对此提出了质疑。的确,从现在流行的菊花花色看,黄色简直都算不上是主流了。其实,国人所甚爱的菊花,园艺品种自大宋朝才大放异彩。然而,当时,苏轼等文人对此反倒很不感冒,持否定态度,那这又是为何呢?

北宋苏轼《赠朱逊之并引》曰:

元祐六年九月,与朱逊之会议于颍。或言洛人善接花,岁出新枝,而菊品尤多。逊之曰:“菊当以黄为正,馀可鄙也。”昔叔向闻鬷蔑一言,知其为人,予于逊之亦云。

黄花候秋节,远自《夏小正》。

坤裳有正色,鞠衣亦令名。

一从人伪胜,遂与天力争。

易姓寓非族,改颜随所令。

新奇既易售,粹驳宜相倾。

疾恶逢伯厚,识真似渊明。

君言我所印,世论谁敢评。

愿君为霜风,一扫紫与赪。

苏轼本诗诗前“引文”的意思是说,宋哲宗赵煦元祐六年(公元1091年)九月,苏轼与朱逊之等人在颍州进行专题会议。由于是在“菊月”九月开会,会前会后或许安排有观赏菊花的雅集。有人便谈论起来,说是洛阳花匠特别擅长嫁接花卉,每年都会推出新品种,而特别是菊花品类尤其繁多。对此,朱逊之评价说:“菊花以黄色为正色,其余诸花色皆鄙陋不可观。”有感于朱逊之此言,苏轼以《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记载魏献子所讲叔向与鬷蔑一言而知交的典故,来比方他对于朱逊之的肯定与赞扬,并抒发其“乐莫乐兮新相知”之欣喜欢悦。

而苏轼此诗,诗意也很曲折隐晦。字面上的意思大致是说:黄花作为九月秋节的物候,远古文献《夏小正》里就有记载说“荣鞠(菊)树麦”。人们衣服的颜色是有正色的讲究的,像黄菊一样的黄色衣物享有美名。可是就有那一众人等偏偏弄虚作假虚伪粉饰,妄想与上天所拥有的“天然”相争。还有的人更是数典忘祖,甚至变更姓氏投靠于他族,改头换面,事事随从,以求仕进荣达,搞得精粹的与驳杂的也混为一谈。但你朱逊之真像《后汉书·陈蕃传》所记载的那位“疾恶如风”的朱震朱伯厚一样,又爱菊敢言、识辨真伪如同那求真求醇的名士陶渊明。你朱逊之所说的话我苏轼愿去印证担保,可世风日下,实事求是也成了难事,除了你我二人。简直就没有人敢于仗义执言。希望你朱逊之初心不改,像那严厉的寒风带霜而来,把那些不是正色的紫色菊花、浅红菊花等等一扫而空,只留下“正色”的黄菊笑傲枝头。

以上详细翻译解说了苏轼的引文和诗篇,那啥,多彩的菊花碍着朱逊之、苏轼啥事了?紫色菊花、浅红菊花不香吗?而苏轼以朱逊之为知己,如此一番洋洋议论,夹枪带棒的,这分明是话里有话啊。还有,这朱逊之是谁啊,苏轼为什么还要和他“会议”呢,而他们聚会在颍州又一起议论研究了什么重大问题呢?当然,甚至从根本上大家也可能会问,苏轼为什么跑到了颍州?

元祐六年(公元1091年),对于苏轼来说是极为不平凡的一年。元祐六年三月,苏轼从“以龙图阁学士充两浙西路兵马钤辖知杭州军州事”任上,“召为吏部尚书。未至,以弟辙除右丞,改翰林承旨,知制诰,兼侍读”。据《宋史·苏轼传》载曰:“轼在翰林数月,复以谗请外,乃以龙图阁学士出知颍州。”苏轼到达颍州任上是在元祐六年八月,随即,苏轼深入万寿、汝阴、颍上三县展开深入调查研究,并访问民情,沿颍河进行测绘测量。元祐六年九月,苏轼连上两封汇报给尚书省,题为《申省论八丈沟利害》;并“奉旨”主持召集召开“会议”,“奉朝旨,令知陈州李承之、府界提刑罗适、都水监所差官及本路提刑、转运司,至颍州与臣会议开八丈沟利害。”元祐六年十月,能吏干吏勤吏苏轼就汇总了所有情况,写成专题报告,奏报朝廷。具体前因后果、利害相关等等全部见于苏轼的这篇奏章《奏论八丈沟不可开状》里,全文加“贴黄”(类似“注释”)共两千六百余字,条陈缕析,周密详备,关于核心事项“八丈沟不可开”,完全能让皇帝和执政的太皇太后明明白白。

也即:

右八丈沟利害大略,具上件三事,其余更有不便事节,未易悉数,兼已略见于本路转运判官朱勃《申省状》内。及考之前史,邓艾本为陈、颍间田良水少而开八丈沟,正与今日厌水患多之意不同,勃已论之详矣。伏望圣慈指挥,将朱勃申状与臣所奏,一处看详,即见八丈沟不可开事理实状,了然明白。

而这位文中所云之“本路转运判官朱勃”即苏轼“乐莫乐兮新相知”的朱逊之。朱勃,字“逊之”,洛阳人氏,时任京西北路转运判官。朱勃对于大家而言可能比较陌生,但他有个儿子更有文名,朱勃朱逊之就是那位号称“词俊”的朱敦儒的老爸。

还原历史场景,则关于八丈沟要不要开,实则已经成为影响朝廷政局、国计民生的大事要事难事,几年下来都没有定论。苏轼在奏状里讲:“臣历观数年以来诸人议论,胡宗愈、罗适、崔公度、李承之以为可开,曾肇、陆佃、朱勃以为不可开。”苏轼还历数八丈沟的“历史”,这八丈沟是三国时代的邓艾主政时开挖的,本意就是用于水利灌溉,“邓艾本为陈、颍间田良水少而开八丈沟”,但苏轼主政颍州时,情况正好相反,“正与今日厌水患多之意不同”。而又据奏状可知,开挖八丈沟的提议实则与陈州水灾直接相关——看来,民间戏文里的包公包拯“陈州放粮”,是基于陈州水涝灾害之后朝廷赈灾放粮史实的演绎表达。

苏轼关于“八丈沟不可开”是立足于坚实的科学测量数据的,“臣已选差教练使史昱等,令管押壕寨,自蔡口至淮上,计会本州逐县官吏,仔细打量,每二十五步立一竿,每竿用水平量见高下尺寸,凡五千八百一十一竿,然后地面高下、沟身深浅、淮之涨水高低、沟之下口有无壅遏可得而见也。”并且,关于数据真实,苏轼还让“逐县官吏”写了保证书“保明文状”,连“所有逐竿细帐”都可以任由朝廷随时查验。而所有这些巨量工作,苏轼是在短短的两个多月内圆满完成的!

而隐藏于史书记载背后,苏轼此来颍州,其实正是奉旨前来,有专办八丈沟开否之“大事要事难事”的用意。在身份上,“以龙图阁学士出知颍州军州事”之上,苏轼应该还有京西北路的军事、行政职权,否则,同为知州,也不能“令知陈州李承之”前来颍州“与臣会议开八丈沟利害”。

苏轼《奏论八丈沟不可开状》达于圣听之后,第二年元佑七年(公元1092年)春天,苏轼即奉旨“移知扬州军州事”;元佑七年八月,“以兵部尚书召还”;元佑七年十一月,“迁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守礼部尚书”。从这一发展进程看,苏轼于元佑六年(公元1091年)快速、详实、果断处置久拖不决的开八丈沟重大事项,给予坚定坚实的否决,是他元祐年间人生历程的重要转折点、关键节点。毫无疑问,能吏干吏勤吏才是苏轼的本色,他出色地“奉朝旨”问计于民,协和各方,出谋划策,定国安邦。

再深入探究下去,从苏轼《赠朱逊之并引》这首诗的“引文”里,我们还可以读出苏轼对于“洛人”的冷嘲热讽。引文里有这样一句,“或言洛人善接花,岁出新枝,而菊品尤多。”我们看来,种花人善于创新,技艺高超,嫁接培育花卉新品,这令人赞叹啊。但结合该诗来辨析,苏轼可不这么认为,他的观点是,如此“巧夺天工”是“伪”,与“真”有天渊之别,绝不值得提倡,甚至鄙陋不堪。那么为什么“巧夺天工”反而被认为“伪”呢?这大概是因为“巧夺天工”跟正人君子坚决反对的“巧言令色”比较容易产生相关联想,而《论语》里就有“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因此,在苏轼等文人士大夫看来,简直所有的机巧、技巧其实都是有严重道德风险的。但是,而且,这即便你苏轼说的都对全对无比对,那也只是洛阳的园艺家们“伪”啊,你也不能说是“洛人”如何如何搞“地域黑”吧。

那为什么苏轼的思路如此清奇呢?其实,这与当时的党争有关。元祐年间,北宋朝廷政局被认为有三党,洛党、蜀党和朔党。宋代王应麟《小学绀珠·名臣下·元祐三党》曰:“洛党,程颐为领袖,朱光庭、贾易等为羽翼;蜀党,苏轼为领袖,吕陶等为羽翼;朔党,刘挚为领袖。”看看看看,没想到吧,苏轼还被认为是蜀党的领袖。既然如此,苏轼借着评论洛阳花匠狠狠随手“黑”洛党一把,嘿嘿,抨击“洛人”洛党三重罪,“人伪”,“改颜”,“新奇”。那他又为什么特别赞赏甚至歌颂洛阳人朱逊之呢——正是因为朱逊之是“洛人”而旗帜鲜明反对“与天力争”而且最“真”啊,所以,苏轼这如此高调赞颂“洛人”朱逊之其实又是在讽刺洛党说,“看看看看,同样都是‘洛人’,差距怎么这么大捏!”

当然,大家更喜爱的还是文人苏轼。据说,与《赠朱逊之并引》创作于一时,思想内容上也直接相关,苏轼还留有一副墨宝《菊说贴》,收录于《西楼苏帖》,现藏于天津市艺术博物馆。苏轼《菊说贴》,行书,凡七行,六十七字,其文曰:

《夏小正》以物为节,如黄瓜、苦菜之类,验之略不差。而菊有黄华,尤不失毫厘。近时都下,菊品至多,皆智者以他草接成,不复与时节相应。始八月,尽十月,菊不绝于市,亦可怪也。

呵呵,苏轼的时代,菊花八月上市到十月底都有卖,他便觉得是怪异的事情了。好想告诉他啊,现在,不算外来品种,一年到头都有绽放的各色菊花,美轮美奂,美不胜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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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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