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内障、青光眼是常见致盲性眼病,通过手术置换人工晶体是目前治疗此类病症,提高患者视觉质量和生活质量的有效方式,降低人工晶体价格可直接减轻群众费用负担。为此,京津冀三地医保局协同,联合黑吉辽蒙晋鲁等周边6省,按照国家《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精神,从“眼”入手、以量换价,对人工晶体类医用耗材开展了竞价谈判。竞价谈判后价格平均降低54%,最高降幅超过84%,预计每年可为北京市节省采购费用1亿元。
自2020年10月1日起,接受人工晶体置换手术的患者,个人费用负担将明显降低。这是北京市医保局继药品价格通过集中带量采购让利百姓后,首次尝试通过集中带量采购方式降低高值耗材价格,减轻手术患者费用负担。
按照北京市医保局、北京市卫健委和北京市药监局联合印发《北京市落实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人工晶体类)工作实施方案》,新价格于10月1日在北京市医疗机构正式落地实施。在降低耗材价格的同时,北京市医保局再次发挥系统集成优势,将带量采购与报销政策协同,耗材降价与保障提高叠加,同步将人工晶体报销限额从1215元提高至1835元,实现“1+1大于2”成效,为患者恢复“光明”推出综合惠民举措。
费用举例:
1、北京某退休职工,参保患者,新政实施前在本市某三级定点医院,左眼接受白内障人工晶体置换术治疗,植入某公司型号为603P的人工晶体,按照单病种付费,个人支付需花费4225元。新政实施后,同一位患者,在同一医院,右眼接受白内障人工晶体置换术治疗,植入同一公司同一型号人工晶体,按照新政计算,个人只需花费773元。对比来看,新政前后,同一医院同样的人工晶体置换术,可为该患者节省费用3452元,节省超过80%。
2、北京某在职职工,参保患者,新政实施前在本市某三级定点医院,左眼接受白内障人工晶体置换术治疗,植入某公司型号为ZCB00的人工晶体,按照单病种付费,个人支付需花费3215元。新政实施后,同一位患者,在同一医院,右眼接受白内障人工晶体置换术治疗,植入同一公司同一型号人工晶体,按照新政计算,个人只需花费773元。对比来看,新政前后,同一医院同样的人工晶体置换术,可为该患者节省费用2442元,节省超过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