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号下午两点左右,在贵阳市玉厂路与桃园路交叉口,一个小孩骑电动共享单车撞倒了一位过路的老奶奶。老奶奶腿部受伤,随后被120救护车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据目击者说,骑电动共享单车的小孩年纪大约8岁,老奶奶在通过人行横道时,被小孩所骑的电动共享单车撞倒。老奶奶躺在地上动弹不得,过往行人叫来了救护车。
对于小孩骑电动共享单车的事情,围观市民表达不同的观点,有的市民认为,小孩骑电动共享单车很危险,共享单车产权单位对此应该有明确的年龄限制;有的市民认为,电动共享单车只要扫描就可以使用,一些未成年人都有手机,家长也要尽到监管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记者试着打开一款共享单车APP发现,在扫码骑行之前,需阅读并同意《骑电单车服务协议及隐私政策》,其中一条特别提示:用户应为符合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年龄(16周岁以上)及身体条件的健康人士,用户如未满16周岁不得使用本服务)。若不具备前述与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