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历史得到较为系统、全面的反映始于地方志的编修。只有在当地人将身边发生的事整理记述下来以后,我们才能获得了解贵州高原局部或整体情况的第一手信息,用以印证那些靠辗转相传、道听途说、少量资料编织而成,可信度有限的文献。
《(弘治)贵州图经新志》 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明刊本
贵州方志的出现在宋元时期。不过直到明弘治以前编纂的60来部方志,都已全部散佚,不复重见。迄今我们能看到的最早贵州地方志为明《(弘治)贵州图经新志》。该志系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贵州建省后,设局官修的第一部省志。全志共十七卷,包括贵州宣慰司及各府、州、卫、千户所的地图,疆域、沿革、山川、风俗、形胜、土产、学校、馆驿、古迹、名宦等。堪称介绍贵州省情的第一部“百科全书”。
正是有了《(弘治)贵州图经新志》及之后编纂的各种地方志,今天我们才有可能来描绘明清之际的贵州民生画卷,讨论那个时期的先民们过着怎样一种社会生活。
明清时期贵州社会生活的重大变化,首先出现在生产关系方面。
还在平定云南时,朱元璋便开始在贵州各地遍设卫所,大兴屯田,从而引来了成千上万的汉族移民。这些移民将内地先进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带了进来,贵州的经济社会因之获得了强劲发展动力。明朝政府推行屯田制,规定凡屯种去处缺犁铮耙齿等器,着有司拨给原料“铸造发用”,耕牛不敷,“即便移文索取”。但是,这种屯田制颁行日久,弊窦渐生,各项规定变得形同虚设。无奈之下,政府只得召集军民和流商“芟秽耕种”。结果,由驻军耕种的屯田,出现大量租佃现象。加上一批来自内地的地主、商人一旦在贵州站稳脚跟,便大肆购买土地雇人耕种,原先呈点状冒头的地主经济迅速向周围扩散,进而引发了生产关系质的变化。
明成祖朱棣废除思南、思州两土司,揭开了改土归流的序幕。随着改土归流的大规模推行,原先在几大土司统治下的少数民族群众,开始摆脱对土司的人身依附。在交通相对通畅、商贸活动频繁的地区,政府往往将原先属于土司的“私田”没收,改为招民耕种,按亩纳粮。土司的“公田”则任随开垦为业。结果是有钱有势之人趁机广占田土,再将占得的土地租给劳动者,以收地租的方式进行剥削。在当时的贵州,这种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取代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的情况,几乎成为全省的普遍现象。
清代的情况又比明朝进了一步。当局虽然宣布继承明代的屯田制度,规定“驻一郡之兵即耕其郡之地,驻一乡之兵即耕其乡之地”,却不得不把军屯剩余的土地或分给当地人耕种,或由官府招募佃耕,或让汉族地主承领转佃他人,收取屯粮以供军需。清朝时的军田、民田都可以买卖,军田每亩只需上税银五钱,民田只要按“每三亩八分科纳粮米一石”,政府便给契为业。这样的政策引发了屯田的剧烈兼并,促进了贵州地主经济的进一步形成。
除水西土司外,贵州的几大土司在明朝已被政府改土归流,到了清初剩余下来的只是一些中小土司。这些土司,经过雍正年间急风暴雨式的改土归流,绝大部分都被流官取代。失去昔日威风的土司们,不少成为没落户,甚至一些人靠出卖田产维生。《黔南职方纪略》形容当时的情况说:“近年来,土目头人日益贫困,将私田粮田辗转售卖予汉人,以至业易数主”。《清实录》也有“土司贫苦,往往将所食存粮之田,作为无粮之土,卖予绅衿商民”的记载。屯田制的破坏、土司的没落,从根本上改变了贵州农村的土地所有制,使土地买卖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并在各地造就了一批大地主。文献记载,乾隆年间,天柱县一户龙姓大地主拥有的土地居然跨越3县,遍及30余个村寨,每年收租3万余担。安龙、罗甸、望谟等地收上千担谷的地主为数也不少。除汉族地主外,少数民族中的地主也多起来。清平县的苗族地主不但广有钱财,还常与官府勾结欺压群众。
以严重人身依附关系为主要特点的封建领主经济,在贵州迅速被新兴地主土地所有制所取代。这种生产关系的变化,不仅是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史上的一大进步,更成了这一时期贵州经济迅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我们可以想象得到,那些从土司统治下解放出来的农奴,他们不再需要接受被强加的各种人身强制,可以通过租佃土地,缴纳实物地租,过上属于自己“日出而作,日没而息”的生活,生产积极性提高的程度会有多大。
农业的发展是导致乡村社会生活变化的主因,也是经济发展的主要方面。从明代开始,贵州的乡村经济逐渐向周边省区与内地靠近。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的进步、水利的兴修、耕地面积的扩大、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足以证明这一点。
明清的各种文献均有广泛使用铁制犁、锄、耙、镰、锹等农具的记载。从锄耕、人拉犁到牛耕,是封建生产方式进步的重要标志。明、清两代,牛耕在贵州得到进一步推广,除黔北和黔中在明代早已使用牛耕外,黔东南的苗族与侗族地区、三都水族地区、黔南苗族地区也都逐步用牛耕替代了人拉犁。据徐霞客在《黔游日记》中说,他当年游历贵州时,就曾在都匀一带亲见“波耕水耨,盈盈其间”的景象。当然,由于地理环境的巨大差距,牛耕的推广运用,在省境各地并不一致。在一些边远山区,受自然条件限制,直到清代,当地的耕作技术依然比较粗放,许多农户仍在使用木、石工具,甚至刀耕火种。在贵州,这种现象相当长的时间里仍继续存在。
耕作方法的进步和农作物品种的引进,是明清贵州民生变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人们开始用中耕方法取代落后的耕种方式,不仅懂得将土地按性能划为若干等级,分别种植不同作物,还学会了按照不同作物施用不同肥料。到了清代,随着许多作物品种的引进,耕作技术进一步精细化。水田种粳稻,坡地种糯谷,干田种胡豆,高山栽包谷,新垦地种小米,冷湿地种稗子,干松地种荞麦成为普遍常识,城乡居民的食品也变得更加丰富。
我们今天食用的许多食物,相当一部分是明清时期传入或引进贵州的。在这之前,贵州的粮食作物主要为大米,少数民族居住的山区,则多以杂粮为主。小米、红稗、荞子、豆类、大麦、燕麦等都可充主食。入明以后,由于移民的大批到来,各种粮食作物、蔬菜等,陆续引入贵州,小麦即是粮食作物中的一大品种。
在贵州,地区之间地形地貌存在较大差距,不同地区气候条件也有不同。黔西北一带,因气候偏寒,水稻之类粮食作物不易栽种,“人所资以生者惟苦荞、大麦而已”(《(弘治)《贵州图经新志》)。一些地方志也记载,当时被称为“贵西苗九种”的少数民族,“居高山大菁中,不产稻,唯食苦荞杂粮”。随着小麦种植的传入,上述地区的民众逐渐开始种植小麦,生活有了较大改善。徐霞客在其游记中曾为此发出感叹:“小麦青青荞麦熟,粉花翠浪,从此遂不作粤西芜态。”
小麦之外,包谷也是明代传入贵州的重要粮食品种。包谷学名玉蜀黍,原产美洲,经欧洲、亚洲于明嘉靖年间传入中国,于明末清初引入贵州。据文献载,玉米传入贵州的时间晚于广西,早于湖南和四川。因贵州土壤气候均适宜种植,玉米在省内迅速推广,黔北地区“民间尤持包谷为日用之需”,黔西北的威宁“贫人以荞为常食,包谷、燕麦佐之”,黔西南普安一带“包谷俗称玉麦,民间赖此者十之七”。足见玉米的传入,对于贵州解决当时的粮食紧缺困扰起了不小作用,甚至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玉米都是贵州贫困人家的主粮。
明、清两代的经济作物种植有较大发展。其中木棉、棉花、苎麻、芝麻、蓝靛、油菜籽、甘蔗、甜菜、土烟、辣椒等种植面积最广。这些经济作物中,有几种在贵州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苎麻是贵州民间最古老的纺织原料,分布极广,全省各地均有种植。蓝靛可加工为染料,一直深受民众喜爱,贵州少数民族尤喜穿着青蓝色衣,并以蓝靛制作蜡染原料。随着蓝靛种植面积的扩大,贵州成了盛产蓝靛之省。辣椒是贵州人之所爱,这种原产于美洲墨西哥到哥伦比亚一带的草茎物种,16世纪下半叶传入中国,称为番椒。初因“开花白瓣,绿实尖长,熟时朱红夺目”,外观甚美,人们只将其作为观赏植物培育,直到康熙年间,才进入饮食系统。而最先尝试吃辣椒的并不是进口辣椒的沿海港口,也非西北、东北等地区,而是既不沿海也不沿边的西南腹地贵州,并且从贵州传到四川,再传到湖南。于是黔、川、湘成了中国最能吃辣之省。
“慢半拍”,可以说是古代贵州经济发展与内地或平原地区的差距所在,这种现象自然也表现在民生方面。当一些地区的地主经济已完全确立,手工业与农业开始出现分工,并带动商业兴旺时,省境相当一部分地区仍过着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生活。这种状况在明清时期发生了变化:一是随着明初大规模移民,外地工匠陆续迁入,这些脱离农业的匠户,凭借精湛的技艺,佣工生产,在城镇周边建立手工作坊,并将产品拿到城乡售卖;二是官府开始出资创办手工工场,生产各种军、民需要的产品。
各类手工工场的出现,极大地改变了贵州民生状况和生活方式。尤其到了清代,这种变化更显突出。
生于乾隆,卒于嘉靖年间的习水人袁锦道,利用县境三岔河优越的商业通道区位,举身家所有,数十年中在当地开办了铁厂、锅厂、犁铧厂、造纸厂、蓝靛厂、竹器厂等一批作坊式工厂,总数达48家。袁氏所办工厂规模虽不甚大,但种类繁多,实用性强,纯以外销赢利为目的,广销毗邻各县。以袁锦道为代表的一批人,构成了对传统社会生活模式的冲击,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明清时的贵州民生状态。
曾经的青溪铁厂
19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解体,贵州的社会生活呈现出根本性的变化。各类民办、官办手工工场的大量涌现,形形色色的商业、工业行会应运而生,加上交通改善带来的人员流动与商业兴盛,尤其是中国第一座股份制近代钢铁企业——青溪铁厂的创办、贵州经世学堂的诞生,促使贵州人的生活一下从闭塞落后跨到了近代化的门前。正是上述这一切,造成了明清时期贵州经济社会生活的巨变,为我们描绘出了一幅与古代贵州社会迥然不同的民生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