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二级调研员周余耕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绥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绥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余耕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绥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周余耕利用担任遵义中桥水库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遵义市水利局副局长、遵义市中桥水库管理局局长、遵义市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