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海口等城市陆续发文,防范住房租赁风险。
11月14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做好蛋壳公寓租客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已与蛋壳公寓签订租赁合同、尚处于租赁期限内且已足额支付租金的租户,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通过停水、停电、停气等方式驱赶,激化矛盾,应引导各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1与26日,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房屋租赁风险防范的再次提示》,建议房东不选择房屋托管模式,建议承租人与真实房东直接建立租赁关系,对投诉较多的房屋租赁企业及中介企业提高警惕,及时报告。
深圳急通知做好蛋壳公寓租客稳定工作
11月24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做好蛋壳公寓租客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该通知由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网站披露,不过该协会网站已删除此通知。
深圳市住建局在通知中称,11月13日以来,连续出现大量业主和租户到深圳蛋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聚集,业主声称蛋壳公寓拖欠租金,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租户声称面临被强制退租且租金无法退还,要求公司解决。
为有效应对蛋壳公寓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深圳市住建局在通知中要求,对在小区内发现的因蛋壳公寓拖欠租金引发的业主与租户之间的租赁纠纷及不稳定因素,物业服务企业应主动上报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
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蛋壳公寓租客稳定工作,主动了解蛋壳公寓所涉及租赁纠纷具体情况,在业主与租户之间搭建沟通协商平台,引导业主与租户合理合法解决租赁纠纷。对已与蛋壳公寓签订租赁合同、尚处于租赁期限内且已足额支付租金的租户,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通过停水、停电、停气等方式驱赶,激化矛盾,应引导各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要加强监督,对于通过停水、停电、停气等方式驱赶租户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其立即整改,并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海口两次提示房屋租赁风险
11与26日,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房屋租赁风险防范的再次提示》,近期,我市发生“城城找房”等房屋租赁企业“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的非正常经营行为,企业在一次性收取租客的租金及押金后,拖欠房东租金,导致矛盾纠纷发生,严重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
海口市住建局在提示中称,建议房东不选择房屋托管模式。房屋所有权人(房东)在出租房屋时,要区分“包租”与“中介”,“包租”一般以与房东签订“托管”、“委托”等类似的合同或协议、向房东承诺租金收益的方式经营,此种房屋租赁方式风险较大,建议不选择。
此外,建议承租人与真实房东直接建立租赁关系。承租人承租房屋时,应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房屋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产权情况、企业与房东的相关合同或协议、房东联系方式等,并选择与房东直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选择经合法备案的中介机构并履行房屋租赁备案手续。通过中介机构出租或承租房屋时,应选择取得《海口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书》的企业;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应及时到辖区的房屋租赁管理所进行房屋租赁备案。
对投诉较多的房屋租赁企业及中介企业提高警惕,及时报告。近期,海口市陆续出现“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的房屋租赁行为,除城城找房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外,还有海口隆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口互盈科技有限公司、海口黎舍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海口轻居科技有限公司等存在类似经营行为。请出租或承租房屋的个人或单位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如发现中介企业存在未备案经营、租赁企业存在“高收低租、长收短付”行为的,请及时向各区房屋租赁管理机构或我局报告;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