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水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执行日常任务中配合消防部门成功处置了一起车辆发生自燃的事故,所幸处置及时,采取措施得当,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并将损失降至最低。
当天下午四点左右,水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驾车沿314省道(水黄公路)巡逻,当巡逻至加开营隧道入口处时突然发现前方约60米处一辆由蟠龙镇往双水城区方向行驶的双排座货车停靠在路旁,车头部位冒出滚滚浓烟。
民警见状,一边拨打119报警电话与消防应急部门取得联系,请求消防应急部门前来处置;一边从警车上取出灭火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始控制火势,无奈火势越来越大,并未得到有效控制。由于事发时途经该路段的车辆络绎不绝,部分途经此处的车辆停车驻足观望,安全隐患极大。针对这一情况,民警对事发路段实施交通临时管制,在事发地点前后100米处摆放锥形桶、拉起警戒线,禁止往返车辆驶入事发路段的同时,预留消防救援通道,并劝离停车驻足观望的群众。约10余分钟后,水城县消防应急大队官兵赶赴现场将火势控制扑灭,不过此时双排座已经变烧成了一副“光架架”。民警随即解除临时交通管制,恢复了该路段的正常交通通行秩序。
事后据双排座驾驶员王某印叙述:当天早上独自驾驶自己的双排座货车帮一名货主运输百货至猴场镇返程途中又顺带装载了少量钢筋,当行驶至水黄公路加开营隧道入口处时,不知怎么的突然车头部位就开始冒烟了,随后就直接看见明火烧起来了,自己当时就吓傻了,连忙将车停下后就“夺路而逃”,这时幸好遇见巡逻的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