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辖区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将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现将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2022年9月2日,贵阳市花溪区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康某某在疫情防控静态管理期间,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未取得全域通行证的情况下跨区域流动。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康某某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2年9月7日,贵阳市花溪区某宾馆内杨某某、李某、张某某、陈某某四人在疫情防控静态管理期间,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规聚集的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杨某某、李某、张某某、陈某某四人受案调查。目前,杨某某、李某、张某某、陈某某四人正在接受封控管理,待封控解除后依法处理。
警方提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疫情防控中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