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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贪念盗走他人手机,接到民警电话被迫自首,不是自己的拿走要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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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旅客平安出行,春运以来,贵阳铁路公安处深入开展打击旅客“盗抢骗”专项行动,严打各类违法犯罪活动。1月18日,在接到旅客报警后,快速破获1起手机被盗案,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1月17日18时许,贵阳铁路公安处六枝南车站派出所接到旅客林女士报警:当日下午,自己在六枝火车站二楼候车室候车时,将一部价值8500元的苹果手机放在手机充电桩上充电,被他人盗走。接警后,民警根据旅客提供信息,立即调阅案发时车站相关区域视频,发现在林女士离开充电处,回到自己座位上休息后,一名身穿黑色羽绒服、手提黄色塑料袋的女子走近充电桩,拿走手机后快步离开检票进站。

经查证,民警锁定该嫌疑人为钟某,已于当日16:42时乘昭通至贵阳的K9516次列车离开。当晚21时许,民警通过电话联系到嫌疑人钟某,指出其犯罪事实,讲明利害关系。在民警的普法宣传教育下,钟某认识到自身行为已触犯法律,于1月18日凌晨两点,在朋友的陪同下从贵阳驱车赶到六枝南车站派出所,向公安机关自首。

据钟某供述,她是贵州织金县人,今年32岁,长期在浙江打工。1月17日下午,她在六枝火车站打算乘坐K9516次列车前往贵阳,临近检票时,发现候车室手机充电桩上有部无人看管的手机正在充电。由于自己乘坐的车次很快就将开车,她觉得拿了手机迅速检票上车离开,不会被人发现,随即心生贪念,在观察周围没人注意后,用手里提的黄色塑料袋遮挡,拿走手机装入口袋,一路小跑检票上车。自以为没人发现,没想到这么快就接到了民警电话。

因钟某行为已涉嫌盗窃罪,考虑其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铁路警方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并依法追缴其盗窃的苹果手机1部。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春运期间,铁路警方将继续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旅客群众在出行途中,要妥善保管好自身携带物品,如遇不法侵害,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或向就近车站民警报警。

编辑

刘倩 徐晨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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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瑶

编审

石昌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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