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关于龙立析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决定:
龙立析同志任黔东南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吕定伟同志任黔东南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龙跃平同志任黔东南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小丽同志任黔东南州妇幼保健院(黔东南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院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龙华鹰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顾强业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妇幼保健院(黔东南州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中心)院长(主任)职务。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大常委会
任免职名单
(2023年10月12日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王驰同志的毕节市七星关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马兴江同志的毕节市七星关区林业局局长职务;
郭太贤同志的毕节市七星关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顾林同志的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朱昌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聂健同志的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决定任命:
史记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黄启荣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林业局局长;
马兴江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司法局局长;
赵科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毕节市七星关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金光雄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生态移民局局长;
居晓娟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顾林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周莹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胡静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徐丹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