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十五五”时期,将碳排放强度降低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开展碳排放总量核算工作,不再将能耗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
方案要求,到2025年,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相关标准和产品碳足迹标准出台实施,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基本建成并定期更新,相关计量、统计、监测能力得到提升,为“十五五”时期在全国范围实施碳排放双控奠定基础。
其中,在建立地方碳排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方面,明确提出五年规划初期,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域和功能定位、产业和能源结构等因素,将碳排放双控指标合理分解至各省份,压实地市及重点企业控排减排责任。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对各省份开展评价考核。推动省市两级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2025年底前,指导各地区开展碳排放预算试编制工作。“十五五”时期,指导各地区根据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编制碳排放预算并动态调整。“十六五”时期及以后,推动各地区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刚性约束机制,实行五年规划期和年度碳排放预算全流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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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8/content_69660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