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
关于调整疫情防控线索
有奖举报范围的通告
根据《贵阳市分级分类有序流动疫情防控工作通告》,自9月19日18时起,观山湖区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逐步有序恢复辖区生产生活秩序。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观山湖区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研究同意,现将全区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范围调整如下:
凡发现有下列不执行疫情防控命令、决定、措施等行为的,均可举报(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违反相关规定的线索证据):
(一)违反贵阳市分级分类有序流动疫情防控规定,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区与高中低风险管理区、持续实施临时静态管理区之间跨区(县)流动的人员;应隔离管控但未落实管控和隔离管控期间违反隔离管控规定的人员;自知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不及时报备且故意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
(二)各类场所未设置场所码,未严格执行“一扫三查”防疫要求的;违规举办线下大型培训、演出、展览展销、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的;承接大型宴席活动,进行赶场市集活动的;应当暂停开放或者营业的场所违规开放或营业的;重点从业人员未严格落实核酸检测上岗要求的;
(三)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禁令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秩序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举报范围停止执行,解释权归观山湖区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所有。
观山湖区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