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人民政府
关于徐治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罗府任〔202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罗干任〔2022〕71、72、73、74号文件,经研究,决定:
徐治文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黄元帅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金国平同志任县金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廖海军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木引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邦铸同志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不再担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罗仕伟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欧天立同志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尤波同志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不再担任逢亭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保留管理七级);
杨通军同志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不再担任逢亭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协调局副局长职务;
肖念兵同志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沈光伦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逢亭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唐代荣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院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帮文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岑桂刚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岑武壮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姚毅同志任蒙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园林绿化局)副处长(副局长),不再担任县国有林场副场长职务;
罗实谦同志任县国有林场副场长,不再担任蒙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园林绿化局)副处长(副局长)职务;
杨远飞同志任县地方海事处副处长;
唐荣芬同志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红霞同志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不再担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胡秋艳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不再担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黄盖同志任县金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截止至2022年3月),不再担任县国有资产管理和金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胡世非同志任县金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截止至2022年9月),不再担任县国有资产管理和金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金莉同志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罗甸县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财政局罗悃分局局长职务;
黄光茂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水政监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福波同志任县水政监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颜斌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春明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扶贫开发中心主任职务;
蒙宇同志任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实俭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逢亭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尹永华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柳军华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巫绍扬同志不再担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职务;
赵娜娜同志不再担任逢亭工业园区管委会招商引资局副局长职务;
邓 锋同志不再担任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院长(主任)职务(保留管理八级);
王科平同志不再担任县地方海事处副处长职务;
韦 操同志不再担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罗甸县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管理八级)。
罗甸县人民政府
关于黄盖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罗府任〔2022〕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罗干任〔2022〕76号文件,经研究,决定:
黄 盖同志正式任县金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苏孟刚同志正式任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