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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经路口不减速,货车司机追尾轿车酿事故!

动静原创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六盘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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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行经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

应观察信号灯指示

控制车速,确保安全后通行

蜀黍不知道说了多少次

可有些人,就不听 就不听!

“路口如虎口”

只要有一人把安全抛向脑后

就相当于给道路

放了一颗“定时炸弹”

近日

在六盘水六枝特区

就发生了一起

因驾驶员行经红绿灯路口时

未减速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事故一触即发

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7月12日12时25分左右,六盘水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六枝特区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六枝南环路与胜利路交叉口的红绿灯处发生一起追尾事故,请求出警。

民警赶到现场后,看见号牌为贵BS***8的小型普通客车尾部严重变形,后挡风玻璃撞碎和车辆后大灯均被撞破碎,号牌为贵AD***3的重型箱式货车前部受损,右侧外轮脱落,车辆零件散落一地。

民警经过现场勘查结合事发路段的监控录像,还原了整个事发经过,画面中事故发生的一幕险象环生,小车被撞飞好几米远。所幸双方驾驶员均系好安全带,事故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最终,民警依法认定,驾驶人吴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行驶,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路口行车,远离心急

保持安全距离需要控速

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

才能确保每一次出行顺利

什么是安全距离?

一:安全距离是指后方车辆为了避免与前方车辆发生意外碰撞而在行驶过程中与前车所必须要保持的间隔距离。保持安全距离是防止追尾事故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

二:据有关测算数据显示,从驾驶人发现前方情况到大脑进行判断,再到支配手脚进行操作,驾驶人整个制动过程的总反应时间大约为1.5秒。

驾驶出行请保持安全车距

开快车也许很享受

但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伤痛也将会伴随一生

不要用一个可以避免的违法行为

去换一辈子的痛悔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小心驶得万年船”

用生命争分夺秒

赢了速度但输了安全

十字路口的路况复杂

是事故和违法的高发路段

请各位驾驶员行经路口时

一定要提前减速、减速、减速!

否则,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编辑

王馨悦 杨云婷

责编

李雨霏

编审

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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