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ogon
打开

天降烟头,4个月女婴被烫伤!全楼验DNA,锁定嫌疑人→

中国新闻网综合
1694783880

近日,河南郑州一小区内,

4个月大的女婴

被高空扔下的烟头烫伤。

妈妈黄女士报警,

民警在其所住楼栋

集体采血验证DNA,

目前已锁定扔烟头的嫌疑人。

4个月婴儿被烟头砸中烫伤

今年8月25日,黄女士推着婴儿车在楼下散步,路过电梯厅附近斜坡时,一只 未灭的烟头从天而降。她马上检查,孩子一直哭泣,后来在孩子脖子上发现烟头烫痕,“孩子用自己的脖子把烟头掐灭的……”

黄女士在网上发布了孩子烫伤救治等相关视频。从视频中能看到,孩子脖子上出现大片红斑,还有一些小水泡。

据了解,黄女士所住单元楼共26层,每层5户。小区装有监控,但只能覆盖一楼区域。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以前曾多次在微信群和朋友圈提醒住户,不要往楼下扔烟头扔垃圾等,小区内也有多个警示牌,不过高空没有摄像头分布。

事发后第三天,黄女士在网上求助,“谁有没有好一点办法,让孩子脖子和肩膀上的肉能隔离,摩擦很容易裂开、流脓。被烫伤三天了,孩子都要抱着睡,我好害怕,心都碎了。”

8月30日,她再次发视频,“今天是被高空抛下烟头烧伤的第六天,医生说一定要将渗出的脓液清理干净,不然会感染,恢复也就很漫长。”

“此时孩子还发着高烧,孩子被消毒水刺激到,凄厉地尖叫挣扎,哭得上不来气,我和老公心都碎了,还不敢让家里老人知道,怕他们年纪大了,承受不了。”

黄女士说,楼上扔下的烟头已保留,“你到底怎么想的?好歹把烟头掐灭了啊,把我的娃烧成这样”!

DNA鉴定锁定嫌疑人

8月31日,黄女士表示,“派出所已经来采集血样”。据了解,警方事后对事发单元楼的所有住户进行了采血调查,并与烟头上的DNA进行了比对,最后成功锁定了扔烟头的嫌疑人。

为了找出“真凶”,全楼做DNA,

不少网友表示赞同:

不但要做,

而且应该让“凶手”掏钱!

大家对于高空抛物,

都深恶痛绝。

高空抛物伤人事件频现

近年来

高空抛物伤人事件频频发生

↓↓↓

今年5月9日19时许,南昌市东湖区一位过路人被高空坠落的半个梨子砸中后脑勺。南昌市公安局刑科所在梨子的咬痕上提取到一女性DNA样本,民警立即对事发地大楼内女性进行排查,发现居民邱女士与DNA样本有亲缘关系。

民警上门对邱女士家的女性亲属进行了补采DNA,揭开真相:那天,邱女士女儿把吃剩的半个梨放在桌上,转身离开,6岁外甥将梨从楼上扔下,正巧砸中楼下行人。6月29日,邱女士向被砸中者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

据深圳警方通报,今年3月25日零时许,深圳110接到张女士报称,其3岁幼子在某居民楼下被高空坠物砸伤。民警经过调取公共视频及走访,对涉事饮料瓶检验,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徐某论。

据其交代,事发当晚他正准备休息,可楼下几个邻居在大声聊天,辗转难眠的他随手抄起床头未喝完的饮料瓶朝窗外丢去,本意是发泄一下不满,不曾想竟砸伤了无辜的小孩。徐某论因涉嫌高空抛物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全楼DNA检测

是“用力过猛”吗?

有网友表示,动不动就全楼DNA检测,是不是“用力过猛”?DNA检测一次动辄上千,一个高层单元户数很多,检测费起码几万,这些费用由谁承担?还有人担心,强制采集楼内居民DNA,是否有侵犯隐私的嫌疑?

对此,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曾文忠表示:如果被砸伤的居民伤情严重,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那么公安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侦查手段,包括DNA检测。在这种情况下,事发楼栋住户,应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那么事发楼栋的住户,应当举证证明自己没有侵权可能,进行DNA检测则是举证手段之一,有利于住户提供证据。与此同时,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发生高空抛物后,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那么《民法典》生效后,事发楼栋住户配合公安机关进行DNA检测,也是公民义务之一。

曾文忠认为,合理扩大DNA检测的适用范围是必要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负有查明高空抛物侵权人的责任,也是希望公安机关能够通过技术侦查手段确认侵权人,让DNA检测手段成为治理高空抛物的标配。

“如果肇事者未投案自首,物业组织事发楼栋住户进行DNA检测的费用应由肇事者承担。”曾文忠表示,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之一为赔偿损失,如果肇事者为规避自己的法律责任,没有投案自首,从而导致检测费用的产生,肇事者应当承担该费用。

高空坠物的杀伤力有多大?

据专业实验测算

一枚重30克的鸡蛋

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

而从25楼抛下

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

高空抛物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小小物件可能酿成大祸

万万不能心存侥幸!

“头顶”大事,关乎生命!

需从你我做起!

编辑

周黔

责编

时小千

编审

谢红娟

联系我们
说点什么...
评论
点赞
分享

相关推荐

精选评论
最新评论
点击查看更多
已隐藏部分评论
还没评论,等你发言了哟~
0/200
取消
1 明日空中黔课课表已更新明日空中黔课课表已更新
2 明日空中黔课课表已更新明日空中黔课课表已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