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副司长卢丽华介绍了近年来自然资源部在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方面的进展。
一是坚持保护优先。印发首部“多规合一”《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完成全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总面积不低于315万平方公里,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300万平方公里,占陆域国土面积的30%以上,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5万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分布在“三区四带”重点生态功能区,覆盖了大部分草原、重要湿地、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床等重要生态系统,以及绝大多数未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发布《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将我国自然生态系统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区域纳入国家公园体系。在COP15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上,总书记正式宣布设立武夷山、海南热带雨林、东北虎豹、大熊猫、三江源5个国家公园,保护面积达23万平方公里,涵盖了近30%的陆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类型,按照划管结合的原则,实行最为严格的保护。
二是坚持规划统筹。联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编制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9个专项建设规划,明确了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北方防沙带、东北森林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三区四带”为主体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布局了生态保护修复9个重大工程、47项重点任务。在专项工作领域,部署并实施《“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十四五”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行动计划》和《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互花米草防治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同时,推动地方各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北京、河南、安徽等24个省(区、市)出台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逐步构建起“国家规划+重点区域、流域、海域专项规划+专项行动计划+地方规划”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体系,以规划统领所有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
三是坚持示范引领。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围绕“三区四带”国家生态安全屏障,部署实施了一批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出台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投身生态建设。“十三五”以来,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兼顾、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在重点生态功能区,支持地方实施了44个山水工程,累计下达中央财政资金近800亿元,完成保护修复面积超过530万公顷。其中,支持贵州省实施了乌蒙山区、武陵山区两个“山水工程”。2022年,“中国山水工程”获得联合国首批世界十大生态恢复旗舰项目,被评为全世界最有希望、最具雄心、最鼓舞人心的大尺度生态修复案例之一,有力传播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全球生态保护修复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聚焦生态区位重要、生态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人居环境的历史遗留矿山,在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京津冀周边及汾渭平原、青藏高原、北方防沙带等重点区域流域,部署开展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全国累计修复治理面积近30万公顷,有效改善了矿区生态环境,提升了废弃土地利用价值。在海岸带、海岛区域,支持沿海地区实施了“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生态修复、海岸带保护修复、红树林保护修复等项目,累计下达中央财政资金240多亿元,整治修复岸线1500公里、滨海湿地3万公顷。今年,我们重点围绕北方防沙带、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等又部署了新的一批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将进一步提升重点地区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四是坚持科学修复。发布《中国陆域生态基础分区(试行)》技术成果,将全国陆域划分为6个一级生态区、47个二级生态区、233个三级生态区,为分区分类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提供科学支撑。联合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全面指导和规范山水工程实施。制定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矿山、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20多项技术标准,为加强科学治理、系统修复提供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