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以及《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黔府发〔2015〕39 号),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环水体〔2016〕179 号)以及省政府 2020 年政务公开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对 9 个市(州)及贵安新区相关监测断面第二季度水质监测情况按照《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进行核算。现将 2020 年全省 9 个市(州)及贵安新区第二季度水环境质量排名予以公布。
2020 年全省 9 个市(州)及贵安新区
第二季度水环境质量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