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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纪违法,王敏被“双开”

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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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六盘水市委批准,六盘水市纪委市监委对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高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敏违反政治纪律,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不力、整改不严不实、对抗组织审查、参加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报销相关费用、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放贷并获取利息;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六盘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敏开除党籍处分;由六盘水市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敏简历

王敏,男,彝族,1973年6月生,贵州水城人,大学本科学历,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年8月至1996年9月,任水城县龙场中学教师; 

1996年9月至1998年3月,任水城县龙场小学教导主任; 

1998年3月至2000年9月,任水城县龙场中学校长;

2000年9月至2001年3月,任水城县龙场乡党政办工作人员; 

2001年3月至2001年10月,任水城县龙场乡党政办科员; 

2001年10月至2005年11月,任水城县顺场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05年11月至2006年6月,任水城县顺场乡党委副书记; 

2006年6月至2006年8月,任水城县化乐乡副乡长; 

2006年8月至2006年11月,任水城县化乐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主持政府工作); 

2006年11月至2007年12月,任水城县化乐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7年12月至2008年11月,任水城县化乐乡正科级干部; 

2008年11月至2011年8月,任水城县南开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保留正科级);

2011年8月至2012年4月,任水城县都格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保留正科级); 

2012年4月至2012年12月,任水城县玉舍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任水城县玉舍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3年5月至2014年6月,任水城县发耳镇党委书记; 

2014年6月,任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高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按副县级干部管理)。 

2020年9月,免去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高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编辑

李旎

责编

时小千

编审

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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