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继维/制图
11月5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获悉,今年前三季度,贵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272元,同比名义增长4.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213元,同比名义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4%。
前三季度,贵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上半年回升0.9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回升3.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上半年回升0.8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回升3.2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2.19:1下降为2.13:1。
前三季度,贵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全国平均增速高2.1个百分点,绝对值比全省平均水平高3313元,增量为1414元、比全省平均增量高16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全国平均增速高1.9个百分点,绝对值比全省平均水平高6387元,增量为1016元、比全省平均增量高42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