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
10月23日启动
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
海南自由贸易港
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四地
增值电信业务
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
试点实施后
外资企业可在试点地区
独资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IDC)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等电信业务
深度参与我国云计算服务
算力服务等市场
这一扩大开放政策
旨在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进一步丰富市场供给
激发创新活力
与全球共享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