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独山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刘明(正县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黔南州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贵定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
兰杰欣
责编
李佳
编审
谢红娟
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杨懿文、孔祥惠、蒋青决定逮捕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龚建华决定逮捕
贵州科学城“金企对接”引金融活水 达成近6000万元融资意向
今天,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安全邮箱平台贵州分平台正式发布
解码“幸福密钥”:“旅游+”的跨界共融
通过验收!贵州这条高速即将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