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晚上,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经开分局一中队在黄河北路与香江路交叉口200米处进行酒驾查缉行动。
晚上9点10分,执勤人员对一辆白色大众汽车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酒精测试仪立即发出饮酒提醒警示,执勤人员立即让驾驶员熄火并采集证据照片。执勤民警车辆检查时发现车辆前排两侧门板储物槽有两听已打开的易拉罐啤酒,发现驾驶员嘴角还存有啤酒沫,原来驾驶员喝起酒开车。
经现场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仪,结果显示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7mg,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将该驾驶员带到医院进行抽血,一旦血检结果确定驾驶员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对方将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