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8日从教育部获悉,为有的放矢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对本科专业设置工作作出部署。通知明确,高校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域发展急需和自身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等,提前谋划增设专业。
通知聚焦实施本科专业目录年度更新发布机制、完善本科专业类的设置与调整机制、动态调整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特设专业、实施专业设置预申报制度、加强对增设专业的论证和公示、规范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调整、规范专业名称调整、规范专业撤销工作、规范拟新建本科高校和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办学机构专业设置工作、规范合作办学专业备案和审批等方面,并作出具体要求。
教育部每年更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高校本科招生专业按照更新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通知提出,高校应对拟增设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调研、论证,突出高校办学特色,优化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配置,提出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保障专业设置质量,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要求各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立足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引导高校增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区域发展急需紧缺专业,建设特色优势专业群,淘汰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办学定位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