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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说夜郎丨“善与人同”,安龙王公桥带给我们的启示

动静原创撰文:龙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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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静原创

以文物立足,以史料为盾,

虎视牂牁,鹰瞵万峰,解读历史。

乾隆皇帝在《勒保奏报南笼围解图》上御笔的《云贵总督勒保奏报剿捕狆苗南笼围解诗以志事三十六韵》中,“继解新城困,遂克卡河口”后,又“旋由普坪进,数千贼拒守。兵分两路攻,绕道渡河陡。雄兵似天降,直抵南笼赳。”普坪是北出安龙的驿道要地,勒保大军南下攻克卡子隘后,还要渡过卡子河,才能到达普坪修整。卡子河上有一座重要的石桥,称为“王公桥”,是勒保大军必经之地。桥为三孔石拱桥,长27.8米,宽4.5米,桥头立石碑三通,好像普坪卡子河一部翻开的历史。

安龙王公桥

第一通立于“道光七年(1827)二月中旬”,碑高140厘米,宽83厘米,方首,额题“善与人同”,出自《孟子·公孙丑上》,意思是向前人致敬学习。立碑者为普坪地方首事汪朝林、颜占魁、谭正书、谢丹云四人,此碑主要记录当年维修王公桥的捐款人名单。有趣的是,捐款最多的并不是四大首事,而是一个叫李寿山的地方大户,捐款白银十两。

第二通《重建王公桥碑记》四棱石碑,立于“大清道光九年(1829)岁次己丑嘉平月(农历十二月)”,为兴义知府杜友李(无锡人)撰文,安义镇总兵德印(吉林长白县人)书,新城(兴仁)县丞汪淳仁(安徽皖江人)监工。碑首镌刻龙纹,通高3米,宽0.9米。据碑文,清“雍正十二年(1734),典是郡者为王公”,即南笼第二任知府王元烈,“尝于郡城五十里卡子河建有石桥,为晋省通衢,阖属要道,使山溪险峻之区悉成坦夷,行者利之”,因此“歌公功,颂公德,桥因以公名焉”,此即王公桥来历。清“道光九年(1829)己丑夏,大雨滂沱,溪流陡涨,水势汹涌奔腾,树木顺流冲激,桥因之圮。”桥毁之时,正是杜友李任兴义知府第三年。其“亲往勘视,两崖之间仅存旧址,而奔走往来者,无不望洋兴叹”,见此情景,杜友李“亟重建”,但“缘工程浩大,独力难承”,故“商诸镇军”,“集文武各官”,结果“皆乐捐廉襄助,随及商旅人等,咸为解囊争输,狐腋集而成裘”,建桥款项得以积少成多。

兴义知府杜友李《重建王公桥碑记》四棱石碑

根据碑文,杜友李和德印各捐白银五十两,其余如贞丰知州、普安知县、安南知县、兴义知县、册亨州同、新城县丞等官员捐款二十、三十两不等,除政府官员外,军事官员涵盖安义镇的左、中、右营和长坝营、安南营、永安协等。捐款人员基本涵盖了整个兴义府军政界。此外,安龙郡中人士也有大量捐款,名单镌刻在四棱碑的几个侧面。重修于“九月兴工”,耗时“四月”,竣工后“长桥卧波”,往来客商“临河者无庸返驾”。

第三通《重修王公桥记》亦是四棱石碑,立于“大清光绪十二年(1886)岁次丙戌荷月(六月)”,与第二通形制相同,大小也相当,为兴义知府吴宗兰(蜀南邛州人)“撰文并书”。碑文记载,“光绪元年(1875),余莅任斯土,前后凡十霜,愧乏善哉”,吴宗兰曾两任兴义知府,主政时间较长,自谦没有什么大的业绩。“光绪九年(1883),溪水大至,桥复圮”,时“郡人庄南华、宋杰、胡遇林等筹款造舟,权为济渡。计每雨后溪涨,洪波巨浪,行旅视为畏途。”桥毁之后,尽管郡人造船摆渡,但依然危险不便。碑文中提到的庄南华系安龙景家巷人,是兴义系军阀鼻祖刘显世的岳父。宋杰同样系安龙府城人,曾为兴义知府张锳建祠立碑。重修时间是“酉冬”,即光绪十一年(1885)乙酉农历十一月,吴宗兰“集郡人筹划,并函商州牧邑宰(州县最高行政长官),得银数百两,鸠工重修。”

兴义知府吴宗兰《重修王公桥记》四棱石碑

捐款者的位阶与杜友李时期大同小异,知府吴宗兰捐款五十两,安义镇前后两任总兵林从泰、熊得胜分别捐款十两,颇为奇怪的是,贞丰州知州屠汉章捐款最多,为一百两,似乎有点越俎代庖。此外,安南县长王懋祖、兴义县长董威、普安县长杨藻、册亨州同罗锡蕃四地一把手,分别捐款三十、二十、十、二十两,钱虽然不多,但这些人名都是可以和志书进行比对核实的重要资料。另外,杜友李时期的新城不见了,这是因为新城划归普安厅,由省直隶,不再归兴义府管辖。时吴宗兰还“为行人休息之所”,“立亭桥南”,王公桥的重修,耗“五阅月而桥成”。落成时“贵阳赵君以炯大魁天下,开黔中鼎甲之先,而斯桥之亭,以是日兴,作借以名,亭纪盛也。”故增建的凉亭,以状元及第的赵以炯为名,称“状元亭”。

值得注意的是,吴宗兰四棱碑形制基本仿造杜友李四棱碑,但内容则对第一通碑有延续和衔接。碑文记载,桥成之后,郡人曰:“桥成不可无志”。吴宗兰答:“除道成梁,乃分之宜。至山溪之险,前人言之备矣,余何言哉?”意思是损坏的道路和桥梁已经用青石铺好,与环境天人合一,恰到好处。至于普坪卡子河的险要地势,前人已经描述,我还有什么可以说的呢。众人又曰:“是役也,善与人同,有光于前多矣,不可不志。”意思是这次修桥,“善与人同”,不仅学习前人的长处优点,还在前人基础上增添光彩,所以要刻石立志。于是,吴宗兰欣然“记事直书”。

普坪首事汪朝林等额题“善与人同”石碑

安龙王公桥从雍正十二年(1734)南笼第二任知府王元烈修建完成,历经沧桑,今除“状元亭”已毁无存,其余基本完好如初,依旧是普坪卡子河上的桥通大道,履道坦坦。“经年累月,善与人同”,也许这就是安龙王公桥带给我们的启示。

编辑

张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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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小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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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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