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值春耕时期
@广大人民群众
请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条例和消防法等规定
注意防火
山林间
一点小火苗都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
今天
就用以下案例
提醒大家
不要“引火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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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大方县
张某某失火案
近日,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失火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批准逮捕。
经审查查明:2024年2月18日,大方县兴隆乡张某某在兴隆乡果木村滑石组的土地里烧渣渣(垃圾)时不慎引发山火,经大方县林业局指派技术人员对该火灾进行调查鉴定,过火面积已达刑事立案标准。
经审查认为:张某某过失引发山火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失火罪,大方县人民检察院遂依法以涉嫌失火罪对张某某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刘某某失火案
近日,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失火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批准逮捕。
经审查查明:2024年2月20日17时许,刘某某在大方县小屯乡华石村龙滩组小地名赵家寨的土地里为春耕播种作准备,在烧杂草、土皮渣渣时不慎引发山火,致使小屯乡华石村龙滩组、湾子组、兴寨组、元丰组,大方县红旗街道办事处路塘社区六组较子山至瓦厂塘周边山林大面积被烧毁。案发后,刘某某取得小屯乡华石村龙滩组、湾子组、杨柳组、樱桃组的部分村民的谅解。经鉴定,火灾过火面积已达刑事立案标准。
经审查认为:刘某某过失引发山火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失火罪,大方县人民检察院遂依法以涉嫌失火罪对刘某某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2
纳雍县
陈某失火案 焚烧杂草致火灾
2024年2月18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在纳雍县乐治镇的自家农田里清理杂草。陈某将杂草堆放在一起,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杂草,因风力较大,不慎将地边的杂草和玉米杆引燃,继而引发山火。后经有关部门组织救火扑灭,经对火灾现场勘验,过火面积已达刑事立案标准。
经审查认为:陈某过失引发山火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失火罪,纳雍县检察院遂依法以涉嫌失火罪对陈某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李某某失火案 小烟头酿“大火”
2024年2月20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纳雍县海坝村的自留地里打理杂草时,将未熄灭烟头扔在一处杂草林中,导致烟头引燃杂草,蔓延至旁边的山林,引发森林火灾。后经有关部门组织救火扑灭。同年2月22日经对火灾现场勘验,过火面积已达刑事立案标准。
经审查认为:李某某过失引发山火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失火罪,纳雍县检察院遂依法以涉嫌失火罪对李某某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杨某某失火案 “烧洋芋”引发山火
2024年2月20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纳雍县银丰社区的自留地栽种洋芋时,用玉米杆引火烧洋芋吃,随后一阵风将火种吹到土地后面的山上,当场引起火灾,火势太大从而引发森林火灾。后经有关部门组织救火扑灭。经纳雍县林业局对火灾现场勘验,过火面积已达刑事立案标准。
经审查认为:杨某某过失引发山火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失火罪,纳雍县检察院遂依法以涉嫌失火罪对杨某某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3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仲春启
草木初荣,春耕繁忙
如何保障春耕安全?
这些防火措施要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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