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2020年,全省共向民政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8.5亿元。
2020年,我省遭受百年不遇的新冠肺炎疫情和60年未遇的暴雨洪涝灾害“双重”影响,部分困难群众收入锐减、支出陡增。省民政厅会同省扶贫办等有关部门采取四项应对措施,有效防止困难群众因疫因灾致贫返贫。
在防止因疫致贫返贫方面,省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开展全面排查,公布值守求助电话、放宽政策条件、简化救助程序、实施先行救助,全力打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组合拳,共将3.69万名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纳入低保,共对城乡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22.3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61亿元。
在防止因灾致贫返贫方面,省民政厅会同应急部门建立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对受灾群众开展全面排查,做好低保、临时救助与灾害救助的政策衔接,协同防止受灾群众致贫返贫。截至2020年11月底,全省共将3.33万名受灾困难群众纳入低保,共对1.89万户受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1841万元。
在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方面,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的具体政策,首先,把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全部纳入低保;其次,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中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再次,对生活困难但失业保险政策和低保政策没有覆盖到的失业农民工等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2020年6月至11月,全省共向3066名未参保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173.85万元。截至2020年11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74.2万人,较2019年底增加18万人;保障特困人员9.5万人,较2019年底增加0.5万人。
在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方面,省民政厅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采取追加省级预算、定期调度督导等措施,督促指导各地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