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免去:
张 勇的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付 军为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免 去:
罗依婷的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 命:
付 伟为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罗依婷为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 去:
杨 彬的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决定免去:
张 勇的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付 军为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免 去:
罗依婷的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 命:
付 伟为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罗依婷为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 去:
杨 彬的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