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18号),记者从省财政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贵州制定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多项配套措施,通过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理顺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政府间收入划分关系,调整完善转移支付体系等,加快形成规范统一的省以下财政体制。此次改革围绕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减少基层支出负担、激发基层活力、防范化解风险四个方面,促进各级财政运行稳健、保障有力。
据悉,2023年,我省重点完成了“1+3”财政体制改革任务,包括出台“1”个总体实施意见和调整省对市县增量集中机制、深化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财政激励奖补机制等3个配套措施。
省财政厅厅长 石化清
省财政厅厅长石化清在接受动静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改革将煤炭资源税省市县收入分享比例由4:1:5调整为2:2:6,市县两级增加收入6亿以上;调整了省对市县增量的集中机制,减少对市县集中额度28个亿,深化了对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建立了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激励机制。
记者:邹磊磊(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