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任免职人员名单公告
经2023年5月16日兴仁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决定免去:
吴松同志的兴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韩玉洪同志的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长盛同志的兴仁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局长(主任)职务;
张德刚同志的兴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陈品炽同志的兴仁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免去:
唐明芳同志的兴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
付杰同志为兴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邱俊鸿同志为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绍星同志为兴仁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局长(主任);
韦宬同志为兴仁市司法局局长;
赵开富同志为兴仁市统计局局长。
来源:兴仁人大
编辑:张 珊
责编:王 军
编审:张 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