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记者从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云岩分局获悉,最近一周,云岩区道路上行驶的共享电动车数量越来越多,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人行道上骑行和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等各种违法较为严重,民警在加强管理的过程中发现,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行共享电动车的现象比较严重,大多数是在校学生。
近日,在云岩区发生三起交通事故,事故当中均有一方是未满16周岁的孩子,而且都是驾驶的共享电动车。
3月12日17时许,在云岩区数博大道,吕师傅驾驶出租车与一准备横穿公路的共享电动车发生事故,导致驾驶共享电动车的六年级13岁大的学生田某受伤。3月13日17时许,在云岩区八鸽岩路,两名未成年人驾驶共享电动车剐蹭一轿车后逃逸,被剐蹭车辆驾驶员追到其中一名未成年人后报警处理。3月14日14时许,在云岩区金关巷发生一起伤人交通事故,一名11岁大的5年级小学生驾驶一辆共享电动车撞伤一名6岁小孩,家长赶到现场后将受伤小孩送往医院检查。据肇事者家长称,学生没有手机,不知采用什么手段打开共享电动车的电子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云岩交警采取违法通报至学校和现场通知法定监护人到场两种处理手段,加强对未成年人骑行共享电动车的管理,从源头上加强学生出行管理。
据悉,截至记者发稿,云岩交警共计纠正辖区未成年人违法骑行约50起。
云岩交警呼吁,交通事故猛如虎,孩子的安全大于天。未满法定年龄严禁骑行,希望社会各界与我们携起手来,杜绝未成年人违法骑行共享电动车。
一起来看看云岩交警的温馨提示有哪些呢?
首先,家长应该管理好孩子,不给他们提供骑车上路的条件,禁止未成年人骑车上路。孩子骑车上路,部分家长是知情的,有的甚至还提供了便利。但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家长作为监护人,必然要承担相应责任。
其次,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可以通过国旗下讲话、班会课、发倡议书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告诉学生未满16周岁不能骑共享电动车上路。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制止,对于屡教不改者建议纳入校规校纪进行处理。
最后,共享电动车的供给商,不能只将不允许未成年人骑车的规定停留在纸面上,要研发可行的技术,进行必要预防。建议供给商从严把控实名取车制度,加强电子锁车性能,增设人脸识别技术环节,从源头上杜绝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