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判定需要支付欠款,却没有缴付的人被称为老赖,不过谁也不想当老赖,谁也不想被老赖,但是总有这么一些人,觉得账多不愁,就这样赖下去了,但是法律可不会惯着谁,5月22日,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就对一欠款的酒店实行强制执行。
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碧海南路的君尚国际酒店,就是涉事酒店。2018年10月,它作为被告,被酒店的业主单位贵阳贵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原因就是酒店经营者拖欠租金八百六十多万元。于是今天,贵阳观山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被告进行强制执行,要求他腾空酒店。
本来2019年8月,在庭审后,原告和被告双方自行和解达成协议,并在法院签订了民事调解书。内容包括被告君尚国际酒店以及经营者姚正满、姚豫胜、胡姣阳按月向贵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欠付租金20万到30万不等,直到结清为止。新产生的租金,则半年支付一次。其中只要有一期未支付就被视为违约,原告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到现在,被告未按照约定履行支付,累计已拖欠租金近一千万元。
就在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要求被告腾空酒店房间时,却发现被告早已把酒店又转租给了第三方经营者。被执行人 姚正满:当时我们已经和解了,所以我就把酒店转租出去了。本来去年10月份之前我已经支付了76万了。但是他们又跑来收租金,我就没有钱支付给他们了。
不过原告方法人代表告诉记者,被告转租的行为,他们并不清楚,对方也没有如期支付欠款。申请人 周德君:讲我们不知道他租出去了,也没有收到钱。现在为了不影响新的经营者,我们愿意与他们继续签订租赁合同,让他们继续经营下去。
在了解到酒店已没有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后,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结束执行,并要求被告限期搬离。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长 姜毓荣:因为秉承着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不影响正常经营秩序的情况下,我们对于新入驻酒店不予以执行,但是你必须要限期搬离。如果你有其他问题,可以另案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
酒店新入驻的经营者也表示,法院工作人员到来后,他们才知道原酒店的情况如此复杂,目前他们会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除与原有酒店经营者的租赁合同,而与业主单位确定租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