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凯里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李欣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凯里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欣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炉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欣同志任城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罗渝智同志不再担任城西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杨鸿亮同志不再担任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爆炸危险品监管大队、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开琳同志任大十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建元同志不再担任开怀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刘海荣同志不再担任鸭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杨松同志任鸭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不再担任大十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龙韬同志任大十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不再担任白午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金晶同志任白午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田兴波同志不再担任市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何建同志任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李巧燕同志任市城镇建设投资服务中心主任,原任凯里城镇建设投资管理中心总工程师职务自然免除;
李兴德同志不再担任西门街道州府社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文玉军同志不再担任西门街道光明社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溦同志任城西街道龙溪社区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凯里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2日
凯里市人民政府
关于何建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凯里凯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市人民政府同意:
建议何建同志不再担任凯里凯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凯里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2日
凯里市人民政府
关于杨耀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炉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杨耀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正科长级,分管常务工作),不再担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大队长(局长)职务;
何宣明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大队长(局长),不再担任市公安局大十字派出所所长职务;
彭宇同志不再担任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顾先文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霍胜举同志不再担任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刘剑峰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妍同志不再担任市公安局办证中心主任职务;
龚勇同志任市公安局大十字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市公安局湾水派出所所长职务;
龙辉同志任市公安局湾水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吴士刚同志不再担任市公安局西门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倩同志任市公安局西门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市公安局舟溪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小安同志不再担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胡京同志不再担任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所长职务;
潘进同志任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市公安局旁海派出所所长职务;
姚天霞同志任市公安局旁海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袁洪明同志任市公安局看守所所长;
刘文涛同志不再担任市公安局炉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余飞同志任市公安局炉山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光昕同志不再担任市公安局万潮派出所所长职务;
田勇同志任市公安局万潮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吴治江同志原任市森林公安局(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许兵同志不再担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职务;
王华胤同志不再担任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职务;
姚水长同志任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蔡登威同志不再担任市公安局洗马河派出所所长职务。
凯里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7日
凯里市人民政府
关于欧一锋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凯里市智创科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市人民政府同意:
建议欧一锋同志任凯里市智创科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请按《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凯里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