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省民政厅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10部门联合制发了《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3个方面制定了13项具体举措。
《实施意见》规定低收入人口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实施意见》明确,对低收入人口要在全面开展认定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分层管理、动态监测、因需推送结果反馈的工作流程,及时将低收入人口,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产业帮扶等需求信息推送相关部门。《实施意见》对低收入人口如何分层,按什么标准分层以及如何实施救助做了明确规定。民政部门在强化监测预警的基础上,做好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等工作,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拓展。
据了解,贵州省民政厅于2021年建成贵州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三年来,该平台发出预警线索超22万条,及时将1.1万名困难群众纳入兜底保障。截至目前,全省分别将37.7万防止返贫监测对象、141.8万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纳入低保和特困保障范围,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