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意识,昨天(12月2号)下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等单位联合组织开展了旁听庭审活动。
此次公开审理的案件是一起发生在贵阳的工伤认定纠纷案。庭审中,各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辩论意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对被诉行政行为事实和法律问题发表意见。最终,法院当庭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这场旁听庭审活动邀请了91家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国资、民营企业代表到场旁听。
省市场监管局法规处副处长张寿文参加了旁听庭审活动后感受很深刻:“依法执法是基本要求,特别像市场监管这种执法量比较大的单位,只有严格依法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才能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纠纷。”
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邹永强说:“ 领导干部身临其境,旁听庭审活动,实现与法律‘零距离 ’接触,明白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提升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增强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能力。
企业法人代表向仕园是第一次参加旁听庭审,“作为企业代表,我今天明白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今后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当我们遇到不公平不公正的行政执法行为的时候,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权益。”
据了解,今年以来贵州省一共组织现场旁听庭审活动600多场,近万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旁听。
“庭审过程就像一面镜子,通过旁听庭审,让行政机关看到自己行政行为的瑕疵,进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执法的质量和水平,公正执法,提升民众对行政机关的信任。”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李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