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毕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原主任谢江道(正县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西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黔西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谢江道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黔西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谢江道利用担任纳雍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毕节市(原县级)政府副市长、毕节市商务局党组副书记、毕节市粮食局党组成员、局长、毕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